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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學》簡介
《交大法學》SJTU Law Review(季刊)2010年創刊,法學類學術期刊。其創刊于2010年,最初采取以書代刊的方式出版了兩卷,2012年正式獲得許可后改為期刊出版發行。《交大法學》目前由季衛生教授任編委會主任,朱芒教授任主編。本刊以“正義理念、中國問題、世界視野、實證分析”為基本宗旨,瞄準法學研究和法制發展的前沿,對中國面對面的各種重大的、具體的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探討。本刊奉行百家爭鳴的學術方針,鼓勵理論創新,提倡制度比較方法,推動法解釋學和案例研究的精致化作業。在刊登內容方面,本刊一般采用獨立署名稿件,對來稿不做字數上的限制,只根據學術水準和學術規范的要求,實行三輪審稿和雙向匿名審核制度。
《交大法學》第一期將以一到兩個主題為中心組成“特集”的欄目,并與“研討與觀點”、“裁判事例評析”一同構筑三個固定的核心欄目。此外,將靈活設置如“書評”、“專題介紹”、“學會綜述”、“研究動態”、“重要資料”等欄目作為補充。在這個中國社會急劇轉型的時代,《交大法學》將秉持兼容并包的方針,采取全球越境組稿的方式,特意開拓一片供不同國籍和不同學科的法律家自由進行探索和交流的精神園地,構筑一個有助于互助理解、凝聚基本共識的思想論壇。
《交大法學》收錄情況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 維普網、知網數據庫收錄
《交大法學》欄目設置
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
《交大法學》雜志投稿須知:
1、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2、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列應在投稿時確定。作者姓名、單位、詳細地址及郵政編碼務必寫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錄稿通知后不再改動。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題目、作者及單位、郵編、內容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文章標題字符要求在20字以內。
4、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5、為縮短刊出周期和減少錯誤,來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請詳細注明本人詳細聯系方式。審稿周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作者也可來電查詢,以免影響正常發表。
6、編輯部對來稿有刪修權,不同意刪修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我刊同時被國內多家學術期刊數據庫收錄,不同意收錄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稿件刊登后,贈當期雜志2冊。
2018年《交大法學》雜志04期投稿論文目錄:
農民集體土地再物權化:民法典編纂的使命和策略高富平;
土地承包權、土地經營權的性質闡釋蔡立東;
宅基地使用權收回的流程規范耿卓;
物權編體系重構應變土地所有權為非限定土地使用權李鳳章;
風險防范下算法的監管路徑研究張凌寒;
大歷史視角下的反壟斷法與本土化移植侯利陽;
去存法典化:應收賬款質權之路徑反思與制度重塑劉平;
公司治理與代理崇拜J.B.希頓;林少偉;許瀛彪;
日本民事訴訟法學的理論演變與解釋方法論金春;
社會調查報告之證據效力自正法;
庭審實質化改革案件適用范圍研究——基于案件類型和審級制度的分析李文軍;
職務犯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適用:統計分析——以1694份判決書為樣本謝小劍;
收錄論文:公司治理與代理崇拜
【摘要】:代理理論——適用于公司治理中的爭論——構建在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的神話之上。然而,真正的分離存在于所有權和所有權,即股東股份所有權和公司資產所有權之間。股東不是被代理人;董事和高管亦不是股東的代理人。股東確實選舉董事,不過董事奉公司法為圭臬,根據公司法行事,而公司法極少要求最大化現有股東價值。相反,公司法允許甚至鼓勵董事為公司的基業長青而行事,只要董事有合理理由認為其行為符合股東的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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