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內容提要當前農業領域的供給側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通過土地制度改革形成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生機勃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重點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落實、農村
內容提要當前農業領域的供給側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通過土地制度改革形成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生機勃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重點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落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征地制度改革。二是通過結構調整實現農業領域去產能、降成本、補短板,包括農業經營結構調整,要通過改革形成高效率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生產結構調整,要樹立大糧食和大國土觀念,促進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互動,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三是通過糧食價格體制和補貼制度改革,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糧食產業,理順糧食價格機制,設計好和糧價脫鉤的糧食補貼政策,樹立全新的糧食安全觀。
關鍵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土地制度改革農業結構調整“三農”問題
農業發展路徑,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四化”同步。根據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當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最急迫的有三大方面,即通過土地制度改革形成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生機勃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結構調整實現農業領域去產能、降成本、補短板;通過糧食價格體制和補貼制度改革去庫存,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糧食產業。

一、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著力點之一:土地制度改革
我國農村改革是從土地制度開始的。從20世紀80年代前半期的五個中央“一號文件”,到1993年的《農業法》和中央“11號文件”、1998年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2002年的《農村土地承包法》、2008年的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21世紀以來的中央“一號文件”等,政策逐步深化,構建了相對完整的土地制度框架。具體說來,20世紀80年代的五個“一號文件”構建了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農戶承包經營的基本制度框架,并被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正式表述為“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而納入1993年《憲法》和《農業法》;1993年的中央“11號文件”開啟了第二輪土地承包的進程,并通過“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分別以中央文件和法律的形式強化了這種穩定性;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又以“穩定現有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繼續強化這種穩定性;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三權分置”促進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動態穩定(見表1,下頁)。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深受農民的歡迎,也是糧食生產持續增產、農民收入持續增加的基礎。
二、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著力點之二:農業結構調整從供給和需求的關系看,農業結構調整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一)農業結構調整存在的主要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結構已經經歷兩次大的調整,第一次是198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大力幫助農村調整產業結構”,“支持發展畜牧業、水產養殖業、林業等產業”,其核心是農業內容生產結構的調整。這次調整改變了種植業中過于偏重的糧食結構,畜禽養殖、水產等產業都有了較大的發展,“菜籃子”得到了極大的豐富。第二次是1998年,針對低質量農產品大量積壓、高質量農產品供不應求的局面,第二次結構調整開始了。這次調整以國內外市場需求為導向,是“倡議性結構調整”。
(二)農業結構調整的內容
一個國家的農業結構永遠是動態的,它要不斷適應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變化。如前所述,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農業結構調整側重于農業內部,最終的結果是種植業內部糧食作物和經濟作物以及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林業比例的變化;第二次結構調整是倡議性調整,即針對國內、國際市場的需求,不斷調整農業的供給結構,使農業增產、增效,農民增收。這次中央提出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表現在農業上,其基本含義是,在新時期,農產品的供給結構必須發生變化,要真正由市場來引導。問題是,誰來推動或者引領這樣的變化?還是原來“雙層經營”體制下的小規模農戶嗎?答案是否定的。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首先必須改變經營結構,在此基礎上才談得上改變產品供給結構,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因此,供給側改革語境下的農業結構調整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農業經營結構,一是農業生產結構。
三、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著力點之三:糧食體制改革
截至2015年,我國糧食總產量實現了“十二連增”,達到了6214.5億公斤,打破了“兩豐一欠一平”的循環,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但就是在這樣的形勢下,也出現了一些不合理的現象,反映了糧食產業政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
(一)糧食體制改革存在的問題一是糧食產量、進口量同向增長。如表2所示,2004年以來,我國糧食產量一直處于遞增狀態,11年總產量增加了1520億公斤。其中的原因很多,如農機補貼政策促進了農業機械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進而促進了土地耕作質量的提高(如深松),促進了糧食產量的提高。但最重要的還是糧食保護價格政策,即小麥、稻谷的最低收購價格,玉米的臨時收儲價格,尤其是最低收購價格,2008年以后每年都有一個較大幅度的遞增(2015年除外),這就使得種糧有利可圖且收入穩定,加之機械化水平提高帶來勞動力成本的大量節約,使得大量由于外出務工導致勞動力不足的農戶都選擇種植糧食作物。
(二)糧食體制改革的方向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會使糧食產業瘦身、強體,打造出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糧食產業,進而提高整個農業的現代化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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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孔祥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