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內容提要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農村改革的重點內容之一,也是發展中國特色現代農業的重要途徑。農戶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主要服務對象,以服務農戶為主對構建社會化服務
內容提要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農村改革的重點內容之一,也是發展中國特色現代農業的重要途徑。農戶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主要服務對象,以服務農戶為主對構建社會化服務體系提出了相應要求。根據這一要求,當前急需發展集體土地股份合作制組織、土地托管服務組織、農戶合作購銷組織、“糧食銀行”、農戶合作金融組織等五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應推動農民合作社聯合組織成長,通盤考慮農村金融發展框架,推動財政支農體系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有機融合。
關鍵詞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民合作組織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加快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托、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干、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首次從倡議高度明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在農業農村工作中的倡議地位。黨的十八大進一步提出“要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正是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作為一項重大改革任務提出,以推動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多種經營主體共同發展,促進農業規模經營,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正是多種經營主體成長和實現農業規模經營的重要依托。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將“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作為一項農村改革任務,并對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發展提出了要求。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產業鏈、價值鏈等現代產業組織方式引入農業,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互動”,“要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一、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學理論爭
雖然學術界關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研究伴隨實踐的發展取得了相當數量的成果,但亦有一定的局限。這里對有關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內涵和農業社會化服務或組織的分類及其分類別的發展政策的研究進行評述。
二、以農戶為主要服務對象對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出的基本要求
關銳捷等曾經指出,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經過多年來發展不斷完善,組織載體“多層次”、服務內容“多元化”、服務機制“多形式”格局基本形成,但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不健全、服務內容與農民的需求差距大、生產要素配置不合理矛盾凸顯等問題仍然突出存在。[6]對當時實踐的進展,他們的研究也有提及:就全國而言,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的整體推動尚處于起步階段,認識差異較大,缺乏統籌設計安排,缺乏完整工作思路,缺乏必要工作手段,缺乏專項財政支持,總體發展水平較低、體系建設不完善、服務能力相對弱等問題普遍存在。雖然黨的十八大之后中央部署更加明確,但是對于具體如何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仍然需要有針對性的研究。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要把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服務對象定位清楚。這在我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多元化的當下尤為重要。
三、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農民合作組織的作用
明確以農戶為主要服務對象是討論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的首要前提。在這一前提下,才能繼續討論哪些是需要鼓勵發展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根據農戶需要,它們應該具有哪些功能。明確要將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建成一個體系是討論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第二個前提。重點需要發展的服務組織和其他組織需要在一個促進體系成長的政策框架下,盡快實現功能互補和聯通,為農民提供可持續的綜合性服務。
四、需重點發展的幾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及其促進政策
立足于服務農戶和形成體系的要求,要重點發展五類服務組織。這幾類組織在縣域或更大區域里可以成為聯結多種服務功能和服務組織的關節點,具有引領社會化服務體系成長的帶動作用,可以推動一定區域內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形成。
參考文獻
[1]孔祥智徐珍源史冰清:《當前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現狀、問題和對策研究》,《江漢論壇》2009年第5期,第13~18頁
[2]李春海:《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框架及其運行機理》,《改革》2011年第10期,第79~84頁
[3]孔祥智樓棟何安華:《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必要性、模式選擇和對策建議》,《教學與研究》2012年第1期,第39~46頁
作者仝志輝侯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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