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為了探討農業補貼政策對農戶土地流轉意愿有何影響,以山東省202個農戶的調查樣本數據為基礎,通過對其進行描述性分析,研究-3前農村的農業補貼政策以及土地流轉的具體實
摘要:為了探討農業補貼政策對農戶土地流轉意愿有何影響,以山東省202個農戶的調查樣本數據為基礎,通過對其進行描述性分析,研究"-3前農村的農業補貼政策以及土地流轉的具體實施情況,并側重分析了農業補貼政策對農戶土地流轉意愿的影響。結果表明,(D 山東省的土地流轉規模較小,以農戶自主流轉為主,地方政府沒有建立完善相關的土地流轉配套體系;②農業補貼力度偏低,當前農業補貼政策對農戶的土地流轉意愿影響不大,并且實際操作中存在不少不合理之處,政策傾向性不強。同時針對以上問題,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土地流轉;農業補貼政策;農戶流轉意愿
“三農”問題一直是我國經濟發展的核心問題,而“三農”問題的關鍵又是土地問題。當前,“三農”問題連續聚焦 12年,涉及農業問題的眾多方面。從政策取向來看,我國的涉農政策已經從早期的單一目標取向轉變為了注重均衡的多元目標取向,更具有系統性和關聯性。由于涉農政策眾多,因此筆者僅從土地流轉政策和農業補貼政策人手,研究兩者間的內在關聯性以及存在的相互矛盾與不協同性,以便更好地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政策的協同性和運行效率。農業補貼政策是我國農業政策體系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政策工具。2004年以來,我國加大了農業支持力度,變“流通暗補”為“生產明補”已經成了新農業政策的主要方向。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以糧食直接補貼、農資綜合直接補貼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性收入補貼和以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為主的專項生產陛補貼以及糧食最低收購價相結合的財政補貼政策體系…。唐茂華認為,糧食補貼政策在促進糧食增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乃至改善基層干群關系等諸多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仍存在較多問題,尤其是對于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口o。農業補貼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農民土地經營過程中的預期收益,影響了農民的經營決策口o,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土地規模經營的有序開展。

1資料與方法
該研究使用的數據是以國家級大學生創新性試驗計劃項目《農業補貼對農戶土地經營權流轉意愿的調查》設計的問卷為基礎,結合訪談方式進行實地調研。該問卷主要從農戶基本家庭特征、農業補貼政策、土地流轉三大方面進行調查。為了實證分析農業補貼政策對農戶土地經營權流轉意愿的影響,根據農業補貼政策對土地流轉的作用機制,選取有關土地流轉情況、家庭勞動力情況、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農業補貼等方面的詳細資料進行分析。
2結果與分析
2.1基本概況
山東省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省,基于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地區間農業補貼與土地流轉的差異,將該次調研劃分為3個研究區。第一研究區選取了濟寧市魚臺縣和金鄉縣2個縣、2個鎮、2個村,有效問卷為57份;第二研究區域選取了山東省臨沂市沂水縣和莒南縣2個縣、2個鎮、6 個村,有效問卷90份;第三研究區域選取了威海市榮成1個縣(市)、2個鎮、2個村,有效問卷為58份。山東地區共有問卷223份,有效問卷共有202份,有效問卷率為90.58%。將調查進行分區說明,以比較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下農業補貼與耕地流轉情況的差異,具體的樣本信息如表1所示:
2.2農地流轉中的農戶行為分析
在山東3個研究區被調查農戶中,共有102戶樣本農戶有土地流轉行為,約占樣本總數的50.5%(表3)。 (1)農戶流轉土地的年限約定,直接影響到流人戶農地經營的穩定性和長期性,便于流入戶對于農地經營的合理安排,擴大經營規模。在對研究區進行調查中,農戶流轉年限為5年的人數最多,共有51戶,而超過7年的人數較少,只占人數的12%左右。這一數據已經比前幾年的調查數據延長不少,但仍處于短期化階段。
(2)而對于農戶對土地流轉方式的了解程度調查中發現,62.38%的農民對土地流轉方式的了解較為一般,而對其不了解或者是不太了解的農戶僅占13.86%,說明政府對土地流轉的宣傳工作比較到位,但后期仍要加強宣傳力度,普及土地流轉與規模經營的相關知識,進一步推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順利進行。
3結論及政策建議
該研究運用了山東省202份調查問卷,對農業補貼政策下農戶土地流轉意愿進行了描述性的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①山東省的土地流轉規模較小,以農戶自主流轉為主,地方政府沒有建立完善相關的土地流轉配套體系;②農業補貼力度偏低,當前農業補貼政策對農戶的土地流轉意愿影響不大,并且實際操作中存在不少不合理之處,政策傾向性不強。因此,針對以上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1)建立健全完善的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地方政府應該建立相關的土地流轉服務機構,積極建立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搭建土地流轉的交易平臺,鼓勵建立農地流轉市場信息、咨詢、預測、評估等土地流轉市場中介組織,充分發揮市場對農村土地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高效流轉,提高農村土地利用率和經濟效益壚1。
(2)完善農業補貼政策。當前現行的農業補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利益關系的調整,同時其普惠制的補貼政策不利于激發種糧大戶的規模經營。因此,從農業補貼的內在要求上看,應該明確補貼的依據與對象,逐步推行依據種植糧食作物面積和糧食產量、質量相互銜接的補貼方式,保證農業補貼的對象應該是實際種糧的農民,同時出臺鼓勵土地流轉的補貼政策,針對種糧大戶采取累進制的方式,進行“二次補貼”,即第一次“普惠制”,第二次“特惠制”,使農業補貼政策向種糧大戶傾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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