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近年來,共享經濟的出現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共享經濟自身發展的獨特性質對傳統的行政秩序以及相關的社會發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戰。因此
摘要:近年來,共享經濟的出現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共享經濟自身發展的獨特性質對傳統的行政秩序以及相關的社會發展提出了更高的挑戰。因此,本文主要從共享經濟發展的本質與相關特征入手,在對基本內容進行系統分析的同時,積極提升行政法監管質量的措施,從而更好地推動我國政治事業以及共享經濟的不斷發展與進步。
關鍵詞:共享經濟;行政監管;挑戰與應對
引言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絡信息數量以不可想象的速度劇增,越來越多的人從網上獲取信息、分享信息和交流信息,共享經濟打破了傳統空間的限制,資源由實物發展為實物、信息和服務等,范圍也由小距離范圍擴展到周邊地區、其他國家甚至是全球。

1.共享經濟的模式
共享經濟的發展必須依托飛速發展的互聯網信息技術、與時俱進的大眾創業消費心態、各個領域各個方面的相互配合等。共享經濟沒有一成不變的模式。共享經濟主要包括五種:租賃、借貸、交換、贈送和合作等形式。據相關研究發現,共享經濟的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產品服務體系;二是再分配市場;三是協同生活范式。產品服務體系是共享經濟最傳統的模式,打破了最初的個人產權的壁壘和限制,將資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進行分離,所有者獲得了經濟效益,使用者利用資源創造了更大的經濟利益。再分配市場即二手市場或者二手交易,閑置資源經過再分配市場進行新的循環交流,實現了二手物品的資源最優化配置,有效避免了二手垃圾的堆積。互聯網時代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再分配市場的交易程度更加活躍,傳統二手市場的束縛逐漸緩解。協同生活范式是共享經濟創新發展的表現,資源不僅僅是商品、服務等資源,還有時間、空間、想法等虛擬的資源,參與者在協同生活范式下不會有孤獨感和無助感。
2.共享經濟對行政監管提出的挑戰
2.1現有的行政監管資源不足且效力低下
共享經濟的特點之一是每個人都可以分享自己的閑置資源,在生活中兼職其他的經營活動,這也意味著市場上相關的個體從業人員會迅猛增長。例如原來的出租車司機人員有限,當滴滴打車、優步等出臺后,私家車也開始兼職出租車,司機的數量就會迅猛增加。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共享經濟不需要行政監管,雖然為了生活便利很多人自愿選擇使用閑置資源,在共享經濟之中仍然存在欺詐、脅迫甚至類似滴滴司機強奸殺人這樣的傷害事件。目前,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我國主要通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價格管制、數量管控等方式對經濟活動進行監管,但是在共享經濟迅猛發展的時代背景之中,很難實現監管的有效性。
2.2新型交易模式與交易對象的規模化挑戰傳統行政監管模式
共享經濟的最大特點是將社會閑置資源進行整合,任何擁有或需要相關資源的人都可以參與到相關交易之中,這種交易模式使行政監管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與廣泛性,交易主體間也呈現出新的特點。第一,信用問題得到空前重視,傳統的商業交易主要是通過許可、認證來規制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但在共享經濟中,互聯網平臺上有海量信息,甚至可以在一分鐘內迅速配對,沒有了信息不足,但出現了信息消化能力不足和信息失真的新問題。
2.3行政監管條款分割機制運行乏力
首先,共享經濟與傳統的行政監管行業分割相悖。我國傳統的行政監管是以行業特征為依據,例如交通監管部門監管交通行業,旅游監管部門監督旅游行業,教育行政部門監管教育行業。但在全球新一輪的產業變革和科技革命中,共享經濟與各領域是融合發展的,這也是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其次,與行政監管地域分割機制相悖。將人文地理與自然相互結合,在考慮民族分布、歷史淵源、人口密集度等各項因素后,我國建成了不同幅員與等級的行政區域,在行政區域體制的基礎上形成了行政監管管轄體制。這種建立在地域基礎上的行政區劃制度是巨大的歷史進步,但是這種行政管理制度也面臨經濟跨地區發展的沖突,在互聯網時代表現得更為明顯。
3.應對措施分析
3.1個人信用體系的健全完善
個人信用體系的健全完善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加快信用體系相應法律法規的出臺,完善的法律法規是依法執政的基礎。現階段,我國的個人信用體系的法律法規還有待健全和完善,同時配套對應的失信懲罰機制,加大對失信之人的懲罰力度。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建立失信名單信息共享,讓失信人寸步難行,讓守信人紅榜提名;二是建立政府征信機構。通過征信機構的評級,為經濟市場的個人或者組織進行評級劃分等級標準,限制等級低的個人或者組織的市場準入程度,為等級高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便利的市場信息和政策條件;三是引導市場對信用產品的需求和導向。相對于國外相比,我國的信用產品相對較少,國家應建立信用產品征信手冊,引導廣大消費者用信用產品、宣傳信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讓失信產品沒有市場,讓誠信產品深入人心。
3.2堅持謙抑性原則
首先,政府在市場經濟中要堅持謙抑性,認識到行政監管只是發揮輔助功能,市場經濟在激烈的競爭中能夠優勝劣汰,自發調節,也可以通過行業組織自律管理。共享經濟在拉動消費、創造就業平臺、激發經濟活力上已經發揮了重大的作用,雖然現在面臨一些問題,如消費者權益保護、公平競爭、傳統行業受到沖擊等,但是不能一遇到任何問題都通過行政監管去解決,這樣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也不利于創新精神的發揚,只有依靠行政監管才能解決時再動用行政力量。其次是中央政府要給地方政府空間。共享經濟不進行行政監管不行,監管過度也不行,共享經濟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創新的結果,也是行政監管創新的結果,是企業與企業的競爭,也是各地方行政監管的創新。新型經營模式的出現,需要新的監管方式,極其考驗不同地方、不同層級政府的治理能力。
3.3構建相對集中的共享經濟行政監管體制
共享經濟的行政監管中存在一些利益沖突問題,表現得最為明顯的是傳統行業和互聯網經濟的沖突。比如實體店與淘寶、閑魚,出租車與滴滴,快遞與跑跑,酒店與民宿等等。創新帶來了收益,也給傳統行業帶來致命的沖擊,是一種“破壞性創造”。行政監管主要是應對傳統經濟行業,對其發展負責。如果共享經濟導致傳統經濟受到重創,行政監管部門所面臨的來自各方的壓力也很大,在這種經濟結構轉型之中很可能出現激勵不相容的情形。要通過改革實現激勵相容,即行政監管機構自身利益與行政監管目標一致。
3.4做好行政監管
傳統的行政監管手段主要有制定規章制度、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但是在共享經濟時代,行政機關必須根據共享經濟的規律與特點來創制新的規制手段,例如信用規制。通過強制信息披露解決消費者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通過強制信息留存來進行證據收集確定法律責任,通過強制信息共享使經營平臺的具體信息掌握在行政機關手中,以建立信用型社會。構建行業自我規制為主,行政監管為輔的體系,行政機關在擁有監管者、控制者、領導者身份的同時也要扮演好協調者、服務者的角色。
4.結束語
我國共享經濟在實際發展的過程中,對行政法的發展產生了一定的挑戰,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政府、行業協會等各方主體都要積極發揮自身的優勢,不斷地對監管方法進行有效的創新,從而更好地推動我國共享經濟的繁榮與進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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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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