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痕跡檢驗技術是一種刑事科學技術,在我國刑事案件的偵查中應用非常廣泛,也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應用成果。隨著城市車輛的大幅度增加,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也越來越頻繁,而在交通
摘要:痕跡檢驗技術是一種刑事科學技術,在我國刑事案件的偵查中應用非常廣泛,也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應用成果。隨著城市車輛的大幅度增加,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也越來越頻繁,而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痕跡檢驗技術的科學應用,不論是在肇事車輛認定,還是事故責任劃分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給工作人員提供了諸多便利,應給予足夠重視。因此,為了更高質、高效的開展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將各類痕跡檢驗技術的優勢特點充分發揮出來,應整合現有資源、力量,從不同層面來加強相關技術的應用研究。
關鍵詞:車體痕跡檢驗技術交通事故處理應用
交通事故發生會經過一個持續性的過程,事故現場的相關人員、車輛,還有一些其他的物體元素,在接觸過程中都會在現場留下一定的運動痕跡,能夠將交通事故的整個演變過程充分體現出來。在此基礎上,通過痕跡檢驗技術的科學應用,能夠大幅度提升事故處理效率,使得逃逸案件可以在短時間內破獲。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也更加準確、高效,逐漸成為了交通事故處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項技術。

一、交通事故車體痕跡檢驗技術
交通事故痕跡主要是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在物體、人體之間形成的各種印痕或是痕跡,通過對這些痕跡的檢驗,可以為高效、準確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提供有力參考。其中,作為交通事故勘查痕跡技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車體痕跡檢驗技術具有的優勢是不容忽視的。車體痕跡主要指的是車輛和其他車輛、物體,或是人體發生不同程度的接觸之后,車輛因為發生變形或是出現不同程度的破損后,遺留在車體上的各種印跡。如,車體上的油漆,又或者是各種附著物等方面的缺失而產生的印跡[1]。
二、交通事故處理中應用車體痕跡檢驗技術的作用
通過痕跡檢驗技術的科學應用,可以針對性的勘查交通事故現場,以此來確定案件性質,一般情況下,都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勘查交通事故現場的輪胎印,分析其與被撞車輛是否存在聯系。一般都是結合輪胎印痕呈現的變異情況,還有具體的軌跡,現場被撞車輛、行人的倒地位置、痕跡等方面的綜合分析來做出判斷,最終明確現場輪胎印是否是在此次事故中產生的;
第二,勘查交通事故現場是否有汽車零部件,或是散落了其他物品。通過對這些零部件、物品的收集整理能夠快速、準確的判斷出被撞車輛、行人是否粘附了油漆、玻璃碎片等附著物。在此基礎上,對受傷者部位、具體受傷程度等方面進行檢查,由此來對肇事車輛碰撞部位、行人受傷等情節作出全面分析;
第三,在交通事故中,若有行人受傷,大多都是鈍器傷,一定要通過對受傷部位、實際形態,還有受力方向的綜合分析來確定,這類傷口是否是由肇事車輛造成的;
第四,明確事故現場的痕跡、其他物證的實際情況是否正常。在現場檢驗中,通過應用痕跡檢驗技術可以做到對現場可能存在的疑點快速搜尋,通過更深入的檢驗來為案件性質的證實提供更重要的依據。現場痕跡、交通事故發生之間存在的差異若較大,那么案件很有可能屬于非交通事故;
第五,仔細勘查外圍現場的可疑現象。有一些案件,事故現場雖然和交通事故特點完全吻合,但通過仔細的勘查了外圍現場后,會發現一些可疑現象,進而使得整個案件出現實質性的變化。所以,在勘查中,一定要做到從不同角度來進行,作出更全面客觀的分析判斷[2]。基于上述分析可以了解到,痕跡檢驗技術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很多環節都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對此,為了確保其積極作用可以得到充分發揮,交警辦案人員一定要增強自身檢驗技術應用意識,通過不斷的學習、積累來掌握更多保護痕跡的方式。同時,還要為現場勘查人員配備提取、固定痕跡的專業設備工具,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可以獲得有力保障。交警支隊還要建立自己專門的痕跡檢驗實驗室,通過引進更先進的儀器設備,來為各種復雜的實地勘驗工作的科學、準確開展提供有力保障。也只有在此基礎上,才能夠實現對痕跡物證的綜合運用,使得交通事故處理中存在的一些難點、疑問可以得到有效解決,才能夠將痕跡檢驗技術的優勢特點充分發揮出來。但要注意現場痕跡檢驗工作中得出的結論只能夠為交通事故鑒定提供一定參考,并非是事故堅定的最終結論。
三、交通事故處理中車體痕跡檢驗技術的科學應用
(一)輪胎花紋檢驗技術
通常情況下,交通事故在發生后,事故現場都會留下一定的車輪印跡,而這些痕跡不論是對于車輛運動軌跡的快速、準確判斷,還是在事故現場還原過程中,提供的參考都是最直接、最有力的。可以幫助工作人員更深入的分析事故的產生原因。在事故產生后,除了會在地表上留下輪胎印之外,這種印記也可能會遺留在受害者的身上,所以,其工作人員一定要認真、全面的提取輪胎印,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案件在偵破中,可以獲得更有力的保障。例如:在某公路上發生過一起老人被汽車碾壓后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肇事司機逃逸。在檢驗事故現場時,工作人員發現老人死亡時是面部朝下,便及時應用專業技術開展了痕跡檢驗,發現死者外衣背面上有輪胎痕跡,之后交警快速提取了輪胎花紋。在此基礎上,以專業手段快速制作了輪胎樣本,并將其與提取到的輪胎印對比,準確的找到了肇事車輛,快速偵破了這一交通事故[3]。
(二)整體分離痕跡檢驗技術
交通事故現場某一類物證是不會被輕易破壞的,這類物證便是整體分離痕跡。主要是因為肇事機動車重量、體積一般都比較大,且在實際行駛中,速度大多較快,所以,車輛在碰撞后,地面上經常會有車輛上涂料的殘留。對此,檢驗人員就可以應用專業技術來對車輛遺留下來的涂料及時的提取分析,使其成為肇事車輛尋找、涉案人員責任判定的重要依據,以此來將整體分離痕跡檢驗技術的優勢特點充分發揮出來。同時,也能夠避免在確定肇事車輛、人員之后,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讓肇事司機接受應有的懲罰。
(三)微量痕跡物證檢驗技術
在很多交通事故處理中,微量痕跡物證檢驗技術發揮的作用都是不可忽視的。主要是因為在事故處理中,不管是車輛之間,還是車輛、行人等方面相互粘附的涂料、纖維等各種類型的微量物質,都可以幫助相關工作人員清晰的判斷出相互之間的形態、關系與位置,還有兩者的作用關系,從而更快速的偵破案件。例如:在一起私家車、電動車相撞的交通事故中,被撞者重傷。在勘查事故現場的時候,交警發現事故現場的碰撞痕跡并不明顯,但在電動車的后輪處提取到了附著物。之后,在私家車的前面也發現了磨損痕跡,且是新形成的,對比后明確兩者不論是在形狀還是顏色上,都完全吻合,由此快速鎖定了肇事車輛。同時,還可以判定出,是因為肇事司機違規超車而引發的這起交通事故。由此可見,在這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偵破中,微量痕跡物證檢驗技術發揮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4]。
(四)形態痕跡檢驗技術
對于大多數痕跡來講,只有在滿足造痕客體、承痕客體、作用力這幾個條件后才會產生。車輛碰撞了物體之后,各類痕跡的要想形成也要具備上述這幾個條件。比如:在某公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中,一輛卡車前面行使著一輛裝有家具的手扶拖拉機,卡車在超車的過程中,與拖拉機上橫出來的家具發生碰撞,造成拖拉機上面家具倒塌,在家具倒塌作用力下拖拉機上的劉某發生墜落,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卡車司機駛離現場。交警在仔細勘查事故時發現,其中的某一家具有新的斷離痕跡,有一處凹入棱角是新形成的,且非常明顯,通過將其和某一卡車右側痕跡對比發現形態完全吻合,由此快速鎖定了肇事者。之后,還通過對形態痕跡檢驗技術的靈活應用,對這起事故的整個發生過程進行了還原、驗證,在充足的證據面前,肇事司機只能承認了自己肇事逃逸這一事實[5]。
四、交通事故處理中痕跡檢驗技術應用的優化措施
首先,提升對車體痕跡檢驗的重視程度。現階段,很多工作人員對痕跡檢驗的認識都較為片面,難以做到對相關技術的科學充分利用,這也是一些案件偵破效率難以得到顯著提升的主要原因之一。對此,交警部門應給予足夠重視,促進檢測水平的不斷提升,將痕跡檢驗技術的優勢特點充分發揮出來。同時,針對日常交通事故處理中,表現優異,且能夠實現對痕跡檢驗技術科學充分應用的工作人員,要給予一定的表揚與獎勵,以此來全面調動人員工作積極性。
其次,增強對微量痕跡檢測的重視。在交通事故處理中,除了要落實好宏觀痕跡檢測工作,對于微量痕跡檢測技術的應用研究,交警也要結合實際情況,加強創新探索與不斷優化。主要是經常會遇到一些未留下明顯痕跡的交通事故,而工作人員要想偵破這類案件,往往都離不開微量痕跡檢測、分析的有力支持,通過這一技術的科學應用來獲得重要判斷依據。為此,相關技術人員除了要重視自身觀察力的提升,在事故現場,還要認真、全面的提取人體衣物纖維、玻璃碎片,還有車體上的血跡等一系列微量物質,然后進行全面檢驗分析,以此來為事故鑒定提供重要參考,幫助交警盡快偵破案件。
最后,重視科技投入,不斷提升技術水平。就目前來看,雖然很多地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重視起了痕跡檢驗技術的應用,但因為諸多因素的影響,在實際應用中還存在水平參差不齊、缺少專業人才等情況。尤其是對于中小城市的交通事故,在處理中雖然也會應用到痕跡檢驗技術,但整體應用水平一直未得到顯著提升,配套的檢測設備也未及時更新。對此,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結合實際,及時更新工作理念,通過加強專業培訓來促進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的不斷提升,為之后更科學、準確的處理交通事故提供一定保障。同時,交警部門要全面、系統的培訓事故處理人員,確保其能夠對相關技術熟練掌握。針對痕跡檢測設備的更新也要給予足夠重視,確保各項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的高效、科學開展可以獲得有力支持。
五、結語
總而言之,面對交通事故的頻繁發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針對交通事故的預防、處理工作也給予了充分重視,對痕跡檢驗技術的科學應用也作出了深入研究,希望該技術的優勢特點可以得到充分發揮,以此來大幅度提升交通事故案件處理效率。確保還原事故的真相,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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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喬志軍,杜忠保.試論痕跡檢驗技術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的重要作用[J].科技視界,2018(30):271-272.
[3]劉強,劉義亮,魏永明.痕跡檢驗技術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的應用[J].法制與社會,2016(30):70-71.
[4]張輝,余加友.痕跡檢驗技術在交通事故中的運用[J].廣東公安科技,2012,20(04):41-43.
[5]陳孝暉.論痕跡檢驗技術在交通事故鑒定與處理中的應用[J].黑龍江史志,2018(12):94.
戴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