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 要:新疆作為古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歷史文化悠久,文化資源不僅豐富而且珍貴,如何有效保護和開發至關重要。因此,根據新疆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賦存情況,
摘 要:新疆作為古絲綢之路的必經之地,歷史文化悠久,文化資源不僅豐富而且珍貴,如何有效保護和開發至關重要。因此,根據新疆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賦存情況,建立評價指標體系,對旅游價值進行定量分析和評價十分必要。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基礎價值較好,但遺產的質量狀況、開發條件和開發潛力表現一般。所以在對其進行保護和開發的條件下,可以遵循科學規劃,合理利用,公民參與,全面動員,制度創新,有力保障的發展思路,以及開辟特色民族生態旅游和政府多措并舉,改善旅游軟、硬件環境的提升措施。

關鍵詞:新疆;多民族聚居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評價
一、新疆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賦存情況
(一) 新疆旅游發展現狀
新疆位于我國西北部,地處亞歐大陸中心,面積166萬平方公里,人口2264.3萬人,有得天獨厚的人文和自然旅游資源。2016年新疆共接待入境旅游人數200.5萬人,其中外國人192.58萬人,國內旅游收入1340億元,入境旅游收入90128萬美元。但在西部以及全國范圍內來看,目前新疆在西部乃至全國范圍內具有較強旅游競爭力的地區還較少。
(二) 新疆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構成與分類
新疆作為東西方文化交匯的重要節點,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地區,文化資源豐富,這些文化資源作為中華傳統文化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極其珍貴。尤其是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內容豐富、類型多樣、元素多元。“文化部從2006 年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至今共公布四批1372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新疆有75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列入其中”。[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從2007年開始公布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至今共公布四批294項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名錄 (表1)。
二、新疆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1. 針對性原則。根據各分項指標,從不同角度反映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指標值,找出各個指標之間存在的相關性,在精確計算各個指標的基礎上,確保所有的分項指標更具有針對性和獨立性。
2. 全面性原則。指標體系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整體,應盡可能全面地反映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總體特點和達標實際情況,評價指標從整體出發,較為全面、準確地反映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價值。
3. 靈活性原則。從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綜合因素出發,統籌兼顧,針對整個評價的指標體系的參數和標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問題具體解決。
4. 可行性原則。在數據獲取方面,整個評價的指標體系的數據獲得要考慮可得性,在計算、對比和測度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指標參數和數據二者的緊密性,盡可能地選取易于獲取評價所需的數據,增強計算、對比和測度的可行性。
(二) 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考慮到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征,針對評價體系特點、綜合考慮專家意見,篩選出合適的價值參數,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表2)。
(三) 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評價
層次分析法 (AHP) 是“上世紀70年代美國匹茲堡大學運籌學教授薩蒂提出的一種多層次權重分析決策方法。它是將決策的問題分解成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的各個因素按照其隸屬關系排成若干層次,請專家進行兩兩比較并打分,利用數學方法層層排序,并對排序結果進行分析,輔助進行決策。”[2]
1. 構造兩兩比較判斷矩陣判斷矩陣
表示針對上一層的某元素而言,評定該層次中各有關元素相對重要性的狀況。其中 bij 表示因子Bi 對Bj 的相對重要性的判斷值。本文采用1–9標度法。針對要素A1,判斷其3個因子A11、 A12、A13在系統內的重要程度。根據專家對各因子的重要性進行賦值,得出一個針對A1的3階兩兩判斷矩陣。
從表2可以看出,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價值評價中,首先,由于文化遺產旅游資源在整個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過程中處于基礎地位,只有有了豐富獨具特色的文化資源,才可能去保護、開發和利用這些資源。其次,對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價值的質量狀況分析,因為質量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的關鍵。從評價項目層的角度進行分析,新疆文化風情、傳承情況的權重賦值最高,說明在對其進行開發時,既要重視當地旅游資源的特色,又要注重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傳承問題。再次,從開發條件來說,更多的體現在目前和當下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開發。最后,從開發潛力來說,在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中,要注重對其深度開發,結合當地特色,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多贏。
5. 新疆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價值評估
(1) 采用德爾菲法進行專家問卷打分,對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價值進行評價。
(2) 計算綜合得分。以最后一輪得分為依據,根據公式6,計算各因子的最終得分。
(3) 形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價值等級表。
三、新疆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價值研究
為了更好地確定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價值,需要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進行總體評價。通過編制調查問卷,請專家打分并得出平均分,計算出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價值的各項得分 (表3)。
參照表3,4個一級評價層所得相應的分值,得出4點結論。
1. 基礎價值:良好
新疆具有數量較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較大的文化價值,能夠帶給旅游參觀者較好的體驗和感受。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上有著很大的旅游價值,同時也是新疆可重點開發、獨具特色的旅游資源。
2. 質量狀況:一般
新疆擁有一批享譽全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經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文化產品。基于整體性的考慮,它表現為種類多、數量大,但分布不均勻、發展不均衡,對于一些尚未得到科學合理保護的項目,在開發時應該注意保護與開發并重,開發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和傳承。
3. 開發條件:一般
新疆幅員遼闊,各地 (州、市) 之間交通距離相距較遠,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分布較廣,且部分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分布于新疆的欠發達地區,這些地區的住宿、餐飲、購物、交通等配套設施相對較為落后,導致游客旅游的時間較短、體驗一般、再次到來率不高。因此新疆在開發文化資源時,應充分重視旅游點的基礎性建設,并努力形成一批示范性項目工程,輻射帶動周邊旅游業的迅速發展。
4. 開發潛力:一般
近年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開發,并且成效顯著。目前新疆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開發已經初具規模,但是大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尚處于半開發、未開發狀態,或開發水平不高。由于文化旅游資源自身條件的限制,需要確保原生態的開發,展示給旅游參觀者,導致開發難度的加大。但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于閑暇時光渴望的程度,對于外出旅游熱切的程度更高,旅游業的發展應該是大勢所趨,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的不斷完善也會促進當地旅游業的進步。國家提出“一帶一路”倡議,新疆作為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核心區,各級旅游相關部門應該抓住機遇,率先在西部重點打造絲路旅游精品系列,以此帶動基礎開發和深度開發,實現旅游業的騰飛。
四、新疆多民族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發展思路和提升措施
(一) 發展思路
1. 科學規劃,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大的特點就是它的產生、發展從未脫離過人民群眾日常的生產和生活,相反,它是伴隨著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而傳承和創新的。“隨著我國社會生產生活方式的巨大變革,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巨大的沖擊,保護成為重中之重。”[3] 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應該多措并舉地保護好這些文化資源。因此,在開發之前必須做好總體規劃與設計,遵循在保護的前提下進行合理適度的開發。
首先,注重系統性保護。深入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內在的聯系,進行系統整合,使保護與開發良性互動、協調發展。雖然非物質文化遺產表現形式各不相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它們都產生于一定的社會背景之下,存在于一定的文化社群當中,隨著歷史變遷,在民間逐漸形成并傳承下來。由此可見,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當地日常的生產生活緊密相連。
其次,注重多樣性保護。文化在不同的時空中會有不同的表現形式,這就形成了某一人類群體文化的獨特性和多樣性。這種人類共有的文化遺產,理所應當得到當代人,甚至是后代人的承認和肯定。這就決定了在新疆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的過程中,應當以多樣化的形式來保護。
最后,分階段進行開發。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可開發的領域眾多,內容復雜,因此,在進行資源開發的過程中,應當做好長期規劃開發的準備,按照科學規劃、分步實施、逐步推進、長期堅持的原則,根據當前的政策支持水平,技術水平,人力、物力、財力的保障水平,制定出開發的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做到二者一致,實現更好的保護。
2. 公民參與,全面動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4] 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自于公民的日常生產生活,并傳承和創新于公民的日常生產生活,因此,這就決定了對它進行旅游資源的保護和開發時,也應該需要每一位公民通過自己的智慧,參與到保護和開發的過程中,更好地保護中華傳統文化的多樣性。
公民參與到保護和開發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當中,能夠更好地將公民的利益和合理訴求通過合理的渠道傳遞給政府,使政府能夠制定出更加科學合理、符合民意的各項政策,同時也能更好地推動政策的有效執行,提高執行力度。
3. 制度創新,有力保障。
“制度創新是人們根據社會生活的需要推動制度變遷的行為。”[5] 通過建立和完善制度、規范體系以及不斷的制度創新,能有效地激勵人們的行為和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及社會的健康永續發展。對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旅游資源開發時,對原有開發模式所形成的路徑依賴要用矛盾的觀點來看待,即一分為二、全面地分析,選擇適合本地實際情況的制度,創設制度激勵機制,實現合理的制度創新。對新疆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的保護,要合理有序地開發利用,不斷創新適合當地發展實際的保護開發模式,激發當地民眾的保護熱情,使他們形成良好社會風尚,并上升為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覺,廣泛的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使他們能夠從中受益,最終形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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