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哈薩克斯坦是中亞地區最具發展潛力的之一,同時也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眾多農業企業對外投資的主要。然而由于經濟、社會體制的不同,尤其是受新冠疫情的影響,赴哈薩克斯坦
摘要:哈薩克斯坦是中亞地區最具發展潛力的之一,同時也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眾多農業企業對外投資的主要。然而由于經濟、社會體制的不同,尤其是受新冠疫情的影響,赴哈薩克斯坦投資也面臨一定的風險。研究發現,新疆企業在哈薩克斯坦開展農業投資面臨的經濟風險最為突出,風險區域分布集中,涉及各類產業;社會風險和政治風險次之;自然風險的區域分布單一,頻發于種植業;間接法律風險是企業最需要引起重視的法律風險;人才短缺是企業在哈投資普遍面臨的內部風險。
關鍵詞:新疆企業;投資風險;哈薩克斯坦農業
2013年主席習近平提出“一帶一路”倡議,強調資金融通應構建區域性金融風險預警系統,形成應對跨境風險和危機處置的交流合作機制。2017年我國推出《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指出我國發展仍然面臨著諸多矛盾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我們應當準確把握倡議機遇期內涵的變化,更加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和挑戰1。201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村振興倡議規劃(2018-2022)》,指出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關鍵需要提高農業風險保障能力。2021年,、發布《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的意見》,明確指出應對國內外各種風險挑戰,基礎支撐在“三農”,迫切需要穩住農業基本盤,守好“三農”基礎。農業作為一國1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研究農業投資風險是我國農業又好又穩“走出去”的首要任務。

一、新疆企業對哈薩克斯坦農業投資現狀
基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廳于2020年底匯總的新疆企業對外農業投資合作情況統計表,搜集整理了我國新疆對哈薩克斯坦農業投資境內主體及境外投資企業的性質、規模、投資存量、所在區域等13個指標數據,構建了我國新疆企業對哈薩克斯坦農業投資信息數據庫。數據庫涵蓋5家境內主體設立的5家境外農業投資企業,以下將根據5家對外投資企業的相關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從農業跨國投資的主體構成、產業分布、投資形式、區位分布、區域來源等5個方面來具體闡述新疆企業對哈薩克斯坦農業投資的現狀特點。
二、新疆在哈農業投資風險現狀
(一)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表現最為突出,風險區域分布集中,涉及各類產業,是企業在哈薩克斯坦開展農業投資面臨的最主要風險3。哈薩克斯坦在國際市場上有著重要的倡議地位,資源豐富,已為全球所關注。但同時,由于哈薩克斯坦的結算體系不完整、金融市場秩序混亂以及融資環境復雜,經濟風險具有擴散性和周期性,引發經濟風險的幾率普遍較高。因此,經濟風險是企業在哈投資的最主要風險。從投資產業來看,經濟風險發生在各類產業,從經濟風險的區域分布情況看,經濟風險在哈薩克斯坦普遍發生,主要集中在一些原本經濟就較為發達的地區。從投資企業數量來看(見表8),具體來說,認為由利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以及海外融資風險導致投資失敗的企業各有3家,均占60%;金融風險、匯率風險以及市場風險導致投資失敗的企業各有2家,均占比40%。由此可見,企業在哈薩克斯坦投資失敗的重要原因是經濟風險。
(二)社會風險
社會風險是僅次于經濟風險的又一重大風險,民營企業在對哈薩克斯坦投資時應該引起高度重視4。我國與哈薩克斯坦的文化傳統、宗教習俗存在明顯的差異。此外,因為哈國的經濟發展程度不高,當地的社會兼容性差,很多本地人不滿意外資來建廠或者經營,因此這也會給外來資本的融入帶來較大的困難和障礙,使得我國新疆對哈薩克斯坦的農業投資面臨潛在的社會性風險。從投資產業來看,社會風險集中于農副產品加工業、種植業、農產品進出口貿易;從投資區域來看,社會風險主要集中在阿拉木圖市、努爾蘇丹市、東哈薩克斯坦州、科斯塔奈州。如表9所示,從投資企業數量看,由于文化與宗教沖突風險、社會動蕩風險導致投資失敗的企業分別有2家,均占。
(三)政治風險
當下,在哈國投資存在一定的政治風險。哈薩克斯坦是總統制,內部存在黨派斗爭,企業在進入到哈國投資之前一定要做好調查和準備5。從投資產業來看,政治風險多集中于種植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從風險的區域分布來看,阿拉木圖市、努爾蘇丹市以及東哈薩克斯坦州是我國新疆對哈投資政治風險頻發的三個地區。
(四)自然風險
自然風險的區域分布單一,頻發于種植業。首先,農業種植對自然條件的要求非常高,例如氣候或者土壤等都會給種植業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而哈薩克斯坦每年都會爆發自然災害,尤其是隨著工業化的發展,其土地污染、水污染等問題日益嚴重,這會給農業投資帶來較大的傷害。其次,因為哈國當下的農業設備基礎較差,尤其是在灌溉方面,缺少相應的灌溉設備,每年的用水量極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水資源的短缺6。從投資產業來看,自然風險主要集中于種植業;從風險的區域分布來看,自然風險主要發生在努爾蘇丹市。如表11所示,認為由自然災害風險和不良地質條件風險導致投資失敗的企業有1家,占比20%。
(五)法律風險
間接法律風險(法律體系不穩定、不完備)是企業在哈投資最主要的法律風險。雖然當下的哈國法律體系正在完善和優化當中,但還有一些執法不當的現象存在。根據當地的規定,外國人只能夠租賃土地來進行經營活動,并且租賃時間只能夠在25年之內,投資者在使用土地的過程中還受到多種約束條件的桎梏7。法律風險多集中于種植業;從投資區域來看,法律風險主要集中在東哈薩克斯坦州,可以看出投資企業因為法律風險導致投資失敗的概率相對較低。如表12,從投資企業數量看,認為由間接法律風險導致失敗的企業有1家,占比20%;認為由直接法律風險和綜合性法律風險導致投資失敗的企業為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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